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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2012年)

        来源: 发布日期:2016-02-24 18:29:00 字体: 【大】 【中】 【小】 分享到:

        ——2012年1月8日在江门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上

        江门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 梁清兆

        各位代表:

        我受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人员提出宝贵意见。

        五年主要工作回顾

        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自2007年选举产生以来,在中共江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认真行使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求真务实,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五年共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58项,开展执法检查13项,督办议案、建议681件,任免了一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圆满完成了市十三届人大各次会议提出的工作任务。

        一、注重监督实效,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

        五年来,市人大常委会深入贯彻落实《监督法》,把事关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作为监督重点,有效地推动了我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

        (一)着眼增强发展后劲,加快推进经济转型升级。针对我市园区整体规模不够大、层次不够高、带动力不够强以及招商资源分散、营商环境亟待改善等问题,常委会开展招商引资、园区建设的专项监督,提出以产业招商为抓手,整合资源、强化服务、提升档次、推动自主创新等建议,为江门市产业转移园通过考核并评为省重点示范园、市高新区成功晋升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挥了积极作用。为推进珠三角《规划纲要》和重大项目落实,多次组织省、市人大代表视察,要求加强统筹协调,大力推进《规划纲要》实施,切实落实倒逼机制,加快重大项目建设。通过省人大代表的积极争取、上下沟通,省加大了对我市的支持力度。倾力支持旅游等第三产业发展,把关于加快我市旅游业发展的代表建议作为重点建议进行督办,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督促政府加大旅游资源整合和旅游企业扶持力度,以旅游业带动第三产业发展,不断提高我市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听取审议节能减排工作情况报告,要求市政府加强节能减排重点工程建设,完善节能减排统计、监测、考核三大体系,加快产业优化升级。常委会重视“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提出在规划编制中要突出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体制机制创新等7个方面的建议,督促市政府及时研究处理,确保市规划编制的科学周密严谨。

        (二)着眼应对金融危机,积极推动扩内需保增长。为应对金融危机的冲击,国家、省、市出台一系列扩内需保增长政策措施,常委会及时开展专项检查,并审议批准了市政府向金融机构的融资计划,为我市应对金融危机、增强发展后劲发挥了重要作用。针对我市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常委会充分发挥金融界省人大代表的作用,成功举办了省工商银行与中小企业的银企合作座谈会、江门市金融下乡活动,积极搭建银企合作平台。截至去年11月,仅工行江门分行就先后与1079家中小企业签订了银企合作协议,累计签约金额达211亿元。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常委会开展了行政效能监察工作的专项监督,重点检查行政机关服务意识、办事效率、简政放权等问题,推动相关政策措施落实到位,促进我市行政效能建设和投资环境有效改善。

        (三)着眼提高城市品位,努力推动宜居城市建设。常委会审议批准《江门市生态市建设规划纲要》、《江门市滨江新区规划》和《滨江新区启动区城市设计》,听取审议城镇污水处理厂规划建设情况的报告、市区城市重点项目建设情况的报告,开展市区山体保护工作情况的专题调研。通过专项监督,市区山体保护工作迈出了坚实步伐,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取得重大突破,一批城市重点建设项目如东华大桥、胜利大桥等相继动工。

        (四)着眼城乡协调发展,大力促进新农村建设。常委会听取审议了扶贫开发“双到”、新农村建设“五大工程”、 农田水利建设、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现代农业发展及示范园区建设等工作情况的报告,积极推动我市新农村建设。常委会还认真督办了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议案,跟踪督办省人大机电排灌工程建设、人工鱼礁、扶持沿海渔民转产转业以及水库移民历史遗留问题等涉农议案,进一步促进了农民持续增收,农业农村发展环境改善。

        (五)着眼合理配置财力,加大预算监督力度。常委会把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的监督作为一项重要而经常性的工作来抓,确保财政资金向发展经济和改善民生倾斜。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要求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切实抓好整改,并将审计报告在媒体上公开,督促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坚持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着力点,扩大市直部门预算监督范围,完善实时在线预算监督系统,推动绩效预算试点工作,增强了财力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的时效。

        二、注重保障民生,促进和谐江门建设

        市人大常委会高度关注民生,千方百计推动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民生热点难点问题,切实维护广大群众合法权益。

        (一)推动解决食品安全问题。2007年换届伊始,新一届常委会就把食品安全摆在重要监督日程,紧抓不放。开展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执法检查,重点督办加强食品安全的代表建议,督促抓好生猪屠宰管理,形成《关于我市当前生猪屠宰管理方面存在问题的调查报告》。市政府十分重视,开展专项整治,有效遏制了私宰生猪势头,全市没有发生较大食品安全事故。

        (二)推动解决饮水安全问题。常委会每年都组织人大代表检查城乡饮水安全保障工作议案的办理情况。2009年,又将《关于加强锦江水库库区水资源保护工作的建议》列入重点建议进行督办。经过多年努力,我市饮用水资源有了明显改善,水源水合格率为98.9%,城镇供水水质总合格率达99.57%。

        (三)推动解决教育均衡问题。针对义务教育发展不平衡等问题,常委会开展了《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执法检查,专题调研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问题,要求市政府进一步强化责任,增加投入,优化教育资源配置;组织人大代表约见局长,就义务教育、素质教育、中职教育、外来务工子女入学和校园安全等问题向市政府及教育主管部门“发问”。

        (四)推动解决社会保障问题。先后两次组织省、市人大代表开展农村养老保险的专题视察,督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问题的代表建议,督促政府落实去年1.5亿元的资金投入,推动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在全市范围内铺开。为减轻物价上涨对低收入家庭的影响,常委会组织召开代表约见市长座谈会,促成市政府运用价格调节基金建立了低收入群众临时价格补贴与价格上涨联动机制。跟踪督办《关于加快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制度的议案》,积极推动乡镇卫生院发展。目前,全市新农合保障覆盖率达99.36%,保障水平由2007年的1万至1.5万元提高到今年的10万元。听取审议社保基金监管情况的工作报告,并对主管部门开展工作评议,推动社保基金的安全运行。去年,经常委会和我市的省人大代表努力争取,省按转移支付地区标准下拨社保调剂金达2亿多元,有效防范我市社保基金赤字运行风险。

        (五)推动创文深入开展。围绕农贸市场脏乱差、城市公交发展滞后、文化名市建设亟待加强等创文中的“短板”问题,常委会重点督办相关代表建议,并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接连组织多次代表约见市长活动,得到了市长的积极回应和高度重视。在常委会的大力推动下,市政府在一年内投入7340多万元对市区43个农贸市场完成改造升级;出台《关于市区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实施意见》,每年投入5000万元来更换和增加公交车辆,进一步改善公交配套设施;文化投入大幅增加,文化事业蓬勃发展,为我市成功晋升全国文明城市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注重法治主导,推进依法治国方略实施

        市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党委领导、人大主导”的法治工作格局,推动依法治市工作深入开展。2010年,市人大常委会荣获省委授予的“依法治省先进单位”称号。

        (一)加强法治工作的部署和督导。根据省的部署,积极推进我市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启动法治江门试点工作,督促开展“阳光法治 法治惠民”主题实践活动。为贯彻实施《法治广东建设五年规划》,常委会结合我市实际,拟订《江门市贯彻落实<法治广东建设五年规划>实施意见》报市委批准后下发各市、区及市直各部门执行,有力推动了法治江门建设。

        (二)积极推动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开展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学好用好法律法规,认真查处违法案件,切实解决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相关法律法规顺利实施。专题听取和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等单位关于民事审判、清理执行积案、行政审判、审判监督、打击“两抢一盗”犯罪等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有力促进了“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稳步推进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要求市政府根据《监督法》和省人大常委会的相关规定,将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向常委会报备审查,进一步促进依法行政和法制的严肃统一。

        (三)努力发展基层民主法治。常委会积极推动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指导实施村民组织法,促进“四民主、两公开”,推进村民自治。为夯实民主法治基础,保障农民民主权利,常委会通过总结推广新会大鳌镇东风村创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工作经验,扎实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截至目前,全市93.8%的村(居)基本达到江门市“民主法治村(居)”的验收要求,37个村(居)被省授予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荣誉称号,3个村被国家司法部、民政部授予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荣誉称号。

        (四)大力推进法制宣教工作。以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为重点,不断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将“五五”普法引向深入。2010年,常委会对“五五”普法落实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在常委会积极推动下,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开展普法工作,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知识得到广泛的宣传和普及。全市累计400多万人次接受了普法教育,公民的法律意识明显增强,各项事业的法治化管理水平有新提高。去年,常委会又审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及时启动“六五”普法工作。

        四、注重组织指导,做好换届选举工作

        按照省委和市委的统一部署,从去年下半年开始,我市三级人大陆续进行换届选举。这是选举法修改后首次实行城乡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常委会高度重视,专门召开全市换届选举工作会议,对换届选举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要求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的原则,加强对换届工作骨干的培训,深入各市、区检查指导。经过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至去年11月底,各市、区新一届人大一次会议均已顺利召开,依法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国家机关领导人员和江门市新一届人大代表。

        常委会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切实做到既贯彻实现市委的用人意图,又尊重和维护常委会依法任免干部的严肃性与权威性。五年共依法任命、决定任命、批准任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10人次,免去职务114人次,为我市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提供了组织保证。

        五、注重主体作用,增强代表工作活力

        市人大常委会积极搭建平台、强化服务,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行职务,代表工作呈现新活力。

        (一)创新形式,切实拓宽代表参政渠道。将开展多年的市长约见代表活动改为代表约见市长,出台《关于江门市人大代表约见市长活动的意见》,使其更加制度化、规范化。通过约见活动,五年共提出117条意见、建议,市政府采纳109条,推动解决了一批老大难问题。常委会坚持走群众路线,每年以不同形式向人大代表征求对常委会监督工作计划的意见,广泛征集监督议题。为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坚持和完善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制度,组织代表小组长听取“一府两院”工作情况通报会,邀请代表参加常委会执法检查、视察调研工作,为代表知情知政、依法履职创造条件。

        (二)跟踪督办,确保代表建议落实到位。常委会注重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把督办重点从建议答复满意率转向建议落实满意率上来。市人大选联任工委、市府办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通报建议办理情况,及时加强沟通联系。强化对列入计划逐步解决(B类)建议的督办,要求承办单位每年年中、年末两次向代表通报建议办理进展情况。加强对不满意件的督办,根据不同情况分别提出处理意见,要求承办单位与代表直接沟通协调,重新办理并再次答复代表。对代表关注较多、情况比较复杂的建议,组织代表现场视察建议办理情况,就存在问题与承办单位面对面沟通交流,增强建议办理实效。

        (三)讲求实效,重视发挥省人大代表作用。针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和难点问题,常委会充分发挥我市选出的省人大代表的作用,把组织好集中视察与引导省人大代表提出高质量建议,积极争取省支持江门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如成功将台山、开平纳入省财政转移支付范围;中山至开平高速公路(含新会支线)等多条高速公路纳入省高速公路网规划建设;省财政大幅增加对五邑大学办学资金的投入以及扩大和增加扶持我市社保调剂金等,有力地促进了我市经济社会发展。

        六、注重自我提升,加强常委会及其机关自身建设

        市人大常委会按照依法执政、科学执政、民主执政的要求,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高度,不断提高推动科学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常委会机关连续四年荣获江门市直机关作风建设先进单位。加强思想建设。通过扎实开展解放思想学习讨论活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创先争优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常委会及人大机关的政治意识、法律意识、责任意识,为推进我市人大工作创新发展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加强制度建设。对照《监督法》,对现有的已不适应形势要求的规章制度进行全面清理和完善,并根据工作需要先后制定了《江门市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权情况向社会公开的规定》、《江门市人大常委会信访工作首办(首问)责任制》等制度7项,使常委会工作更科学规范。加强作风建设。常委会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每开展一项监督工作都事先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每年都对调研中发现的突出问题、重大事项以党组名义积极向市委报告,五年共完成调研报告105篇,给市委的专题报告12篇;坚持常委会组成人员走访代表制度,悉心听取代表和群众的意见、建议,及时反映社情民意;坚持发扬民主,严格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依照法定程序,集体行使职权,集体决定问题。加强队伍建设。按照干部任用条例,调整、交流和任用了一批思想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干部,进一步改善和优化了机关干部队伍结构。

        各位代表,回顾五年来的工作,我们对做好新形势下地方人大工作有了更深的认识和体会:

        (一)必须正确处理坚持党的领导与人大依法履职的关系。坚持党的领导是做好人大工作必须坚持的最重大的政治原则。常委会把坚持党的领导和依法履行人大职权有机结合起来,既认真领会市委意图又积极反映人民群众意愿,既严格依法办事又贯彻市委决策部署,切实把市委意图通过人大法定程序变成全市人民的自觉行动,并依法推动落实。

        (二)必须正确处理监督与支持的关系。人大对“一府两院”的监督既是一种制约又是一种支持,只有正确处理好监督与支持的关系,才能更好地履行法律赋予人大的职权和发挥人大的作用,从而形成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聚精会神搞建设、齐心协力谋发展的良好局面。

        (三)必须正确处理发展与民生的关系。坚持以人为本,把关注民生、维护民利作为常委会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大力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坚持不懈地督促政府改善民生,推动改革发展的成果由人民共享,努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四)必须正确处理依法与创新的关系。常委会既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办事,又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既坚持原则,维护法律的严肃性、统一性,又立足实际,大胆探索、勇于实践、务求实效,从而促进我市的民主法制建设和人大工作有新发展。

        回顾五年来的工作,我们也清醒地看到,监督工作实效、监督方式创新离市委、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代表履职保障和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常委会机关的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我们将在今后工作中认真加以改进。

        今后工作主要建议

        各位代表,市十二次党代会围绕建设幸福侨乡提出了目标和任务,为江门未来的发展指明了方向,描绘了美好的蓝图。我们衷心希望,即将选举产生的新一届市人大常委会,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市十二次党代会精神,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为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幸福侨乡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进一步推进发展方式转变。坚持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督促政府进一步贯彻落实珠三角《规划纲要》,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统筹推进产业强市、文化名市和生态宜居城乡建设,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目标,为建设幸福侨乡奠定更为坚实的基础。

        ——加快依法治市进程,进一步推进法治江门建设。继续发挥法治主导作用,进一步督促“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促进社会管理创新,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积极推动网络问政,深入开展“六五”普法宣教工作,继续做好法治江门创建活动,促进《法治广东建设五年规划》顺利实施。

        ——关注民生维护民利,进一步推进民生事业发展。更加重视调查研究,关注网络民意,充分反映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确保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符合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督促政府继续加大投入,不断改善民生,让广大人民群众有体面、有尊严地工作和生活,真切感受到幸福侨乡的温暖和快乐。

        ——搞好服务增强活力,进一步推进人大代表工作。尊重代表主体地位,发挥代表作用,重视代表学习培训,进一步做好代表依法履职的服务和保障工作,改进代表活动方式,拓宽代表履职渠道,提高代表议案、建议的落实成效,不断增强代表工作活力。

        ——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进一步推进履职能力提升。继续解放思想、开拓创新,进一步加强常委会及其机关的思想、作风、制度和队伍建设,不断增强常委会依法履职能力,提高人大机关的工作效率和质量。

        各位代表,今后五年是我市加快发展、科学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让我们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同心同德,振奋精神,锐意进取,真抓实干,努力开创我市改革发展新局面,以建设幸福侨乡的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秘书处

        2012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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