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江门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中心组学习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部分内容,为全市检察机关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前期准备工作打牢思想基础。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深刻阐述了新形势下全面提高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质量的重大意义,对加强和改进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做出了全面部署,为新时代加强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深入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指明了方向。《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原原本本、原汁原味、简洁明晰,政治性、思想性、理论性突出,是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辅助读物,是全党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重要学习材料。
会议要求,全市检察机关各级党组织要围绕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内容,组织全面学、系统学、结合实践学。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深刻理解,推动学习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不断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会议强调,全市检察机关各级党组织要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广东省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指导意见》《广东省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结合贯彻落实,按照“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前期准备工作“该学的学起来,能改的马上改”要求,制定学习计划表和整改落实清单,明确学习和整改进度,按期按质完成学习和整改任务。通过学习和整改,夯实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基层组织力,做到检察工作和党建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以推动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全面进步、全面过硬,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推动检察工作的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