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2016年)
——2016年1月21日在江门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江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宋 波
各位代表:
我受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和毛荣楷主任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人员提出宝贵意见。
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在中共江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职、科学监督。全年共召开 9 次常委会会议,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16个,作出决议决定13个,提出审议意见8项,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1人次,组织代表集中视察9次,较好地完成了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为推进全市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行动迅速,启动地方立法工作
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立法法》,省人大常委会决定分批赋予全省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常委会高度重视,报经市委同意,决定启动我市申报全省首批地方立法工作。经过短短两个多月紧张有序的筹备,我市立法申报工作取得良好成效,得到省人大立法申报工作考察组充分肯定,认为我市立法工作“有需求、有实践、有亮点、有条件”。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批准,江门成为全省首批九个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的市之一,立法申报工作取得圆满成功。我市成功获得地方立法权,是江门法治建设和人大工作一个新的里程碑,对于进一步丰富和完善地方政权组织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而深远意义。
一是行动快。获悉省将分批赋权后,我市立刻着手准备,成立高规格的立法筹备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亲任组长。立法工作所必需的机构、编制、经费、人员等迅速到位。
二是步子稳。邀请法学专家专题讲授《立法法》,对全市干部群众进行立法工作再动员。分组赴兄弟市学习考察立法工作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分批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到全国人大机关、省人大机关和高等院校开展立法培训,提高立法队伍素质。与五邑大学共建立法基地,设立立法人才库,遴选首批立法咨询专家,设立立法联系点,为立法工作提供人才支撑。召开多场座谈会,广泛听取意见,征集立法项目。根据我市立法的紧迫性和可行性,报市委批准确定立法计划,其中4部法规草案安排今年审议。
三是制度实。基于兄弟市在立法工作中的经验和教训,常委会认为我市立法工作要坚持“精、准、实”,切实做到立一件、成一件。从制度入手,着力规范立法工作,制定立法程序法规《江门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草案)》,已在常委会会议进行过二审,拟提交本次大会表决。建立基层立法联系点、立法评估、立法论证、立法听证等一系列工作制度,为提高立法质量打下坚实基础。
二、主动作为,落实市委工作部署
常委会坚持发展要务不放松,主动把握和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紧紧围绕市委工作部署,找准着力点,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推动打造“三门”、建设“三心”。
促进“珠西战略”实施。开展了招商引资、利用外资的专项监督,要求以先进装备制造业和国家重点先进技术企业为主攻方向,创新招商方式,拓宽招商渠道,实施精准招商、产业招商。为推动企业创新驱动发展,常委会对珠西智谷、总部科技园进行专题调研,多次深入市、区现场办公,实地推动解决园区企业的困难,强调要抢抓“珠西”战略机遇,不断提高产业园区专业化、高端化、智能化水平,走科技创新之路。针对我市化工产业发展的现状,常委会深入调研,提出要把握好制定“十三五”规划的时机,调整产业布局,设立专业化工园区。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对招商引资、建设化工产业园等建议作出重要批示,要求有关部门及相关市、区认真研究落实。精细化工产业园现已纳入市重点项目,正在规划建设中。
促进重点项目建设。大项目是经济发展的“火车头”,也是稳增长、转方式的“主力军”。常委会紧盯重点项目建设不放手,不断加大监督力度。先后两次组织省人大代表对我市“交通大会战”及珠西先进制造业推进情况进行集中视察,强调实现江门大发展,项目是主抓手,要全力推进先进装备制造、交通基础设施等重大项目建设。针对视察中发现的突出问题,积极引导省人大代表形成建议,努力争取省的支持。召开上半年“一府两院”工作情况通报会,重点听取市政府有关重大项目建设情况汇报,就项目推进中的问题提出了深化项目投资管理体制改革,完善重点项目倒逼机制,狠抓项目落地和进度等意见。按照市委工作部署,常委会牵头对东部三区一市主要经济指标、重点建设项目等情况进行督查,要求集中力量,全力以赴加快项目建设,打好攻坚战,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促进财经平稳运行。以贯彻实施新预算法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口径预决算监督,提前介入预算编制工作,组织人大代表和专家对市直部门资金预算安排进行预先审查,提出的意见悉数被财政部门采纳,对加强预算管理,完善预算编制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常委会充分发挥监督职能,听取和审议了2014年财政决算报告和审计报告,要求加强政府债务管理,防范债务风险,提高资金使用绩效,督促市政府对审计出来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将财政及审计报告公开,接受公众监督。
促进“十三五”规划科学编制。科学编制我市“十三五”规划,对我市实现加快发展、争先进位,缩小与珠三角发达地区差距意义重大。为做好市十四届人大六次会议审议和批准“十三五”规划的准备工作,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可行性,常委会开展了为期一个多月的深入调研,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形成《关于我市“十三五”规划编制情况的调研报告》。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市“十二五”规划执行情况和“十三五”规划编制情况的报告,对编制“十三五”规划提出针对性的建议,使规划编制更加科学可行。
三、以民为本,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常委会牢固树立民本理念,围绕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依法行使监督职权,不断让人民群众共享发展,拥有更多获得感。
围绕“看病难”开展监督。医疗卫生事业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老病死,是一项基本的民生工作。常委会把它作为去年的一项重点监督工作来抓,专门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卫生事业的情况报告。在肯定工作成绩的同时,针对医疗资源布局不均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较弱、多元化办医发展缓慢等突出问题,提出了强统筹、调政策、建平台、固基层等意见。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此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措施,建立医疗卫生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出台《关于加快卫生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及医保基金支付改革等一系列工作方案,有效促进了卫生事业发展。
围绕“出行难”开展监督。常委会高度重视市民“出行难”问题,多年来通过各种途径,运用多种监督方式持续跟踪问效,着力推动政府加大投入,落实好公交优先发展战略。去年,常委会再次将关注点落在公共交通上,把代表提出的关于推进东部三区一市公共交通一体化的建议作为重点建议进行督办。一方面,通过代表约见市长活动,围绕推进东部基础设施规划建设一体化提出建议,得到市长积极回应。另一方面,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推进东部交通一体化工作的情况报告,提出坚持规划先行、创新体制,夯实保障,着力建设结构合理、网线通达、换乘便捷、设施完善的公交一体化服务系统等意见。目前,市政府出台了《江门市公共交通一体化发展行动方案(2015-2020)》,正有条不紊协调推进落实。
围绕“食品安全”开展监督。一段时间,市民对生猪私宰、注水肉、病害肉等问题反映比较强烈,常委会积极回应群众呼声,开展了畜牧类产品屠宰流通环节监管工作的专项监督,组织代表深入集市、餐馆、肉联厂、学校等地明查暗访,形成书面报告。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反应迅速,完善工作措施,破获一批食品违法案件,加大监管力度,保障了广大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围绕“十大民生实事”开展监督。为督促落实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十件民生实事”,常委会跟踪监督,分别在年中、年底实施专项督查,对办理中的突出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并在年中“一府两院”工作情况通报会上专门听取民生实事落实情况的汇报。在市政府奋发努力和常委会持续监督下,全市民生实事类项目共投入34.04亿元,为年度预算的101.4%,较好地完成了市政府公开承诺的10件15项民生实事。
四、突出重点,推进法治江门建设
常委会充分发挥法治主导作用,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监督检查活动,推动各项工作逐步走上法治化轨道。
在促进司法公正上下功夫。常委会以贯彻实施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和全省行政案件集中管辖试点为契机,听取和审议了市中级法院关于我市行政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强调要完善行政诉讼体制机制,加强队伍建设,提升行政审判便民服务水平,促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江门建设。市中级法院积极整改,采取设立巡回法庭等便民措施,改进行政审判工作。截至去年11月底,全市一审、二审立案受理的行政诉讼案件同比上升39.03%,审结率同比增长46.67%。为进一步推进刑罚执行公开公正,开展了对监所检察工作情况的专项监督,建议加强监所检察队伍建设,深化监所检察工作机制改革,提升刑罚执行和监管水平。市检察院认真落实监督意见,专门召开全市监所检察工作会议,部署整改工作措施,促进了监所检察工作规范化建设。
在推动法治建设上下功夫。为深入推进按法治框架解决基层矛盾的试点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工作推进会,落实试点单位,实地督查指导,有效推动基层以法为纲化解社会矛盾,试点工作取得良好成效,正积极争取成为全省第一批全面推开按法治框架解决基层矛盾工作的地区。继续推进法治创建工作,蓬江区荣获“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称号,新会区、台山市荣获“全省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称号,蓬江环市街等22个镇(街)被评为全市首批法治镇(街)创建活动先进单位。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一年来共接受市政府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8项,前置审查规范性文件1项,均按有关规定处理,有效维护了法制统一。
在疏导社情民意上下功夫。常委会把人大信访工作作为联系群众、维护稳定的重要渠道,认真落实信访责任制,及早发现苗头性问题,研究分析信访工作形势,注重跟踪协调督办,积极做好矛盾化解工作。全年共受理来信63件次、接待来访18批 99人次,其中重点信访案件3宗,均及时督促有关部门妥善处理。
五、夯实基础,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人大代表是人大工作的主体。常委会把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作为代表工作的重点,不断拓宽渠道,优化服务,注重实效,代表主体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培训有力度。一是全员培训。在去年市人代会期间,对全体市人大代表开展培训,邀请省法学专家作题为《在改革和法治大势下推动人大工作的进展与前瞻》的专题讲座,使代表更清晰、更准确地理解人大在推进改革和法治建设中的作用,不断增强代表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重点培训。组织积极履职的部分代表进行集中学习培训,进一步帮助代表掌握履职必备的专业知识。三是委托培训。受省人大常委会委托,分批组织我市的省人大代表开展培训。围绕城乡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内容组织代表到先进地区考察培训、学习交流。一年来,共组织省、市代表学习培训7批432人次,有效提高了代表履职水平。
履职有平台。在做好代表约见市长、邀请代表参与常委会活动、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走访代表等工作的基础上,着力推进代表联络室的试点工作,拨付专项资金,深入各市、区检查指导,推动联络室规范化建设。目前,各市、区至少一个镇(街)设有代表联络室,基本做到建有场所、管有人员、用有制度、行有台帐。自去年7月各试点联络室投入运作以来,全市各级人大代表共有278人次驻室参与活动,联系群众418人次,收集意见建议188条。代表联络室已成为各级人大代表积极履职、联系群众的重要平台。
督办有成效。为进一步解决“重答复轻落实”问题,提高代表建议办理实效,常委会完善建议办理考核评比、领导领办、两次征求意见等制度,强化面对面督办、现场督办,一些代表反映多年的热点、难点问题得到解决,比如人大代表连续5年提出的关于加快实施礼睦路扩建工程的建议,取得实质性进展,该工程现已动工建设。一年来,共督办代表建议121件,代表满意和基本满意率达99.1%。
六、改进作风,切实加强自身建设
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为抓手,大力抓队伍、强思想、改作风、提素质,履职能力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
专题教育求实。按照市委统一部署,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坚持从“严”上要求、“实”处着力,突出问题导向,深刻查找履职尽责、做人做事等方面问题,制定出严格整改措施。党组班子带头开展专题理论学习,认真撰写心得体会和党性分析材料,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使“三严三实”成为机关各级干部修身做人用权律己的基本遵循,进一步夯实了“严实”的作风和素质。市人大机关扶贫“双到”工作取得实效,连续三年评为优秀,村集体增收模式在全市推广。
工作合力求新。常委会积极探索创新、大胆实践,通过建立专业人才库、与五邑大学共建培训基地、咨询专家意见、征求公众建议等形式,对财经、环保、行政审批等专业性强的工作巧借“外脑”,深入挖掘和利用外部智力资源,形成“内外”合力,为常委会依法行使好立法、监督、重大事项决定等职权提供智力支持,取得良好成效。借“脑”引智,协同合力,不仅增强了常委会依法履职能力,也提高了人大工作水平。
队伍建设求活。为不断优化和改善常委会及其机关干部队伍的知识结构和年龄结构,按照干部任用条例和公务员管理有关规定,录用、调入和任用了一批政治思想好、综合素质高的优秀中青年干部,进一步激发了干部队伍活力,有效调动了机关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做好人大工作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工作中还存在不少需要改进的地方。立法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如何规范立法程序,提高立法质量,使各项立法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是当前人大工作面临的一项紧迫而重大的挑战;如何进一步突出监督重点,强化跟踪监督,完善监督机制,增强监督实效;如何进一步抓住事关全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行使好重大事项决定权;如何进一步提高代表建议办理质量,更好地发挥代表作用等问题,需要认真研究解决。我们一定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不断加强和改进常委会工作,不辜负人民的重托和期望。
今年是换届之年,也是市“十三五”规划开局之年。做好今年的人大工作,关系全局,意义重大。市人大常委会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全省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的工作部署,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为我市实施“十三五”规划、在区域竞争与合作中实现争先进位作出新的贡献。
——牢牢把握发展要务,更加注重服务全市工作大局。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要求,以加快发展为第一要务,把事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问题作为常委会的监督议题,拟加强对计划、预算、重大项目建设、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等方面的监督,对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不理想,审计提出问题长期整改不力的部门开展专题询问。对闲置土地整合利用、打造“中国侨都”品牌、创新驱动发展、旅游强市建设等情况开展调研、视察。坚持发展惠民,围绕卫生事业均衡发展、农村垃圾处理、民办教育发展及十件民生实事落实等工作开展专项监督,促进民生进一步改善。
——牢牢把握法治重点,更加注重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以提高立法质量为核心,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按照立法工作计划,拟审议江门市潭江流域水质保护条例、江门市区山体保护与利用管理规定、江门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规。进一步发挥法治主导作用,加强法律监督,拟开展水法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市检察院关于推进派驻镇街检察室建设的情况报告;全面推进法治框架下解决基层矛盾工作,继续开展法治创建活动,积极推进法律宣传教育工作全面落实,不断提高全社会的法治意识。
——牢牢把握履职要求,更加注重增强代表工作实效。今年县、乡两级集中换届选举,常委会将以此为契机,坚决贯彻落实新修订的《选举法》、《代表法》和中央18号文件精神,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加强对市(区)、镇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确保换届选举工作依法顺利进行,从源头上把好代表入口关,提高代表综合素质。在试点的基础上,全面推开代表联络室建设,强化代表建议办理,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行职责,积极为代表知情知政提供服务,激发代表履职积极性,挖掘代表履职潜力。
——牢牢把握素质建设,更加注重提高推动发展水平。坚持把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履职水平作为常委会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进一步解放思想、务实创新、改进作风,不断提升常委会工作质量。强化宗旨意识,进一步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不断提高常委会议事决策水平。继续加强机关的思想、组织、制度、作风和廉政建设,不断提高服务大局、推动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市人大常委会的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新的一年,我们要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继续解放思想、开拓创新,依法履职、扎实工作,努力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为实现打造“三门”、建设“三心”目标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