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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2010年)

        来源: 发布日期:2016-02-24 18:19:00 字体: 【大】 【中】 【小】 分享到:

        ——2010年1月25日在江门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次会议上

        江门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 梁清兆

        各位代表:

        我受江门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和继兴主任的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09年的主要工作

        2009年是江门经济社会发展不寻常的一年,也是地方人大常委会设立30周年,我市人大工作继往开来的一年。在中共江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市人大常委会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依法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权,共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6项,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计划、预算和审计工作报告6项,开展专项检查1项,督办代表议案3件和建议144件,组织省、市人大代表参加闭会期间活动469人次,任免了一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圆满完成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提出的各项工作任务,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制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有新作为

        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事关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充分发挥监督职能,找准工作着力点,促进了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

        (一)着眼应对金融危机,促进扩内需保增长政策落实。为应对金融危机的冲击,国家、省、市及时出台了一系列扩内需、保增长的政策措施。为推进各项政策措施,尤其是市政府《关于应对当前经济形势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的意见》的落实,常委会成立专门检查组,深入市直有关部门、市高新区、部分镇(街)和企业开展检查,并听取和审议了检查组的专项报告,要求市政府以重大项目为抓手,以《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纲要》)实施为契机,积极打造现代工业园区,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着力优化产业结构,及时充实和完善各项政策措施,加快我市经济发展。市政府在广泛论证的基础上,从减轻企业社保缴费、从低收取行政事业性收费、对困难企业缓征堤围防护费和减征土地使用税、设立企业发展专项奖励基金等方面,减轻企业负担,加大企业扶持力度,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此外,常委会还适时批准了市区重点建设项目融资计划,同意市政府向金融机构融资200亿元,为我市进一步扩大内需,增强经济发展后劲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着眼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积极搭建银企合作平台。融资难是制约中小企业发展的瓶颈,特别在金融危机的形势下,资金流速下降使中小企业资金缺口问题雪上加霜。为此,市人大常委会充分发挥金融界人大代表作用,全力搭建银企合作平台,积极化解中小企业融资难。去年初,常委会邀请我市选出的省人大代表、省工商银行行长黄明祥率队到我市考察,举办由常委会主办、蓬江区人民政府与工商银行江门市分行承办的银企合作座谈会,增进政府、银行与企业之间的了解和沟通,构建政、银、企携手共进,合作共赢的新格局。会上银行与企业当场签订融资协议,金额达4.5亿元。为进一步扩大银企合作范围,使更多中小企业受益,在省、市工商银行的大力支持下,常委会又成功主办了 “江门市金融下乡活动”,积极推动金融产品下农村、进企业、入园区,为我市中小企业渡过难关提供了有力的金融支持。通过组织这些活动,工商银行江门分行去年已向我市869家中小企业发放贷款49.7亿元,有效缓解了部分企业融资难问题,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和经济效果。对此,省人大给予充分肯定,并专门组织省级新闻媒体作专题报道。

        (三)着眼壮大第三产业,倾力支持旅游业发展。针对我市第三产业占三次产业比重偏低的情况,常委会去年把关于加快我市旅游业发展的建议作为重点建议进行督办,专门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相关工作报告,要求市政府把旅游业作为转变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的先导来抓,加紧编制新的旅游业发展规划,加大旅游资源整合和旅游企业扶持力度,不断完善旅游配套设施,以旅游业带动第三产业发展,不断提高我市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市政府迅速落实有关政策措施,加大旅游推介力度,首次在北京举行旅游推介会,与澳门合作开通“江澳两地世界文化遗产直通车”,共同开拓国内外旅游市场,加快旅游业发展,去年我市旅游收入首次突破百亿元大关。为进一步推介江门,常委会广泛征求市民意见,审议决定将蒲葵树确定为“市树”,提升我市对外形象和知名度。

        二、突出重点,监督工作有新进展

        市人大常委会始终把监督工作放在重要位置,改进监督方式,加大监督力度,增强监督实效,监督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

        (一)加强财政与计划的监督,提高财政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时效。为做好2008年市财政决算审查监督,常委会在审议中做到提前介入、监督前置,有关工委积极与政府有关部门衔接沟通,切实把好初审关、审查关和批准关。在作出关于批准江门市2008年市本级财政决算决议的同时,针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具体改进意见,并根据《监督法》的要求,将审计报告内容在媒体公布,把人大监督与舆论监督、群众监督有机结合起来,督促整改措施的落实。为确保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计划和预算目标的实现,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我市2009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报告以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并根据形势发展需要及时批准调整了2009年市本级财政预算方案,同意省转贷我市的中央代发债券资金3.3768亿元全额纳入财政预算管理,为保持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提供了法治保障。

        (二)加强行政效能监察工作的监督,努力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常委会以行政效能监察为突破口,积极推进行政效能建设,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去年初,常委会开展了市行政效能监察工作的专项监督,重点检查行政机关服务意识、办事效率、效能监察工作是否到位等情况。在监督过程中,常委会提出要进一步简政放权,重视和加强行政效能监察工作,不断完善电子监察,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增强监察工作实效。对此,市政府加大行政效能监察力度,出台《进一步加强我市行政效能监察工作方案》,拓宽行政效能监察范围,对各市区及市直有关部门完成2009年市政府110项主要考核目标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有效促进了我市行政效能建设及投资环境改善。

        (三)加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监督,促进生态型宜居典范城市建设。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部分代表提出了《关于加快我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建议》,常委会将其作为重点建议进行督办,并把听取市政府加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情况专项工作汇报纳入年度监督计划,把专项监督和重点代表建议督办有机结合起来,多次组织市人大代表、代表专业小组开展视察和调研,重点了解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度、污水处理费征收、工艺选择、建管模式、资金筹措等情况,针对存在的主要问题形成专题调研报告。在此基础上,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我市城镇污水处理厂规划建设情况的报告,提出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继续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力措施,狠抓污水处理厂后续工程建设进度及其他污水处理设施的规划建设,切实抓好污水处理厂建成后的运营管理。经过反复跟踪监督,我市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取得重大突破,各市城区污水处理厂全部建成,中心镇污水处理厂全面动工。目前,全市已建和在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25座,截污管网147.67公里,日处理能力64万吨。

        (四)加强法治工作的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一是推动依法治市。启动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依法行政工作有序开展;推进民主法治村(居)建设,基层民主法治不断加强,目前全市50%以上的村(社区)达到了民主法治村(居)标准;围绕“创建法治江门,服务科学发展,全面推进依法治市”,举办“法治江门宣传教育周暨‘12 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启动仪式”,全民法律意识不断提高。二是推动能动司法。听取中级人民法院清理执行积案工作的汇报,督促法院加大清理力度,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目前,法院对2007年前受理的3,317件有财产可供执行积案全部执行完毕,执结速度居全省第二。以代表建议的形式积极推动建立了特困群体执行救助基金,并纳入市财政预算。对市检察院贯彻《监督法》的情况进行调研,促进法律监督职能发挥。三是推动基层维稳。组织代表对基层派出所建设、基层人民调解工作,以及《治安管理处罚法》实施情况进行深入调研,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五)加强人事工作的监督,确保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任免的统一。常委会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规范任免程序,严把提请关、初审关、表决关和任免关,努力确保党委意图和人民意愿的统一。一年来,常委会共任命和决定任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44人,其中任命人大常委会工作人员10人,审判机关工作人员16人,检察机关工作人员2人,决定任命市政府组成人员16人。决定代理检察长1人,批准任命下一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1人,接受辞职3人,免职26人,从组织上保证了国家机关的正常运转。对拟任的市政府组成人员进行了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增强了受任干部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人大意识。

        三、关注民生,促进和谐有新成效

        倾听民声,反映民意,维护民利,是人大工作的职责所在。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重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涉农议案办理、华侨农场危房改造、民族事务、信访等方面工作,推动相关问题解决和工作落实。

        (一)重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工作,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障工作是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的一项重要民生工程。去年,常委会通过组织代表视察、督办代表建议、听取专项工作报告等形式,推动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工作开展。一是推动试点工作。组织我市选出的省人大代表就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问题开展专题视察,督促各级政府尽快开展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的试点工作。目前,全市有10个村集体经济组织确定为试点村,涉及被征地农民人数6,660人。二是列为重点建议。把去年人代会上部分代表提交的《关于解决失地农民社会保障问题的建议》作为重点建议进行督办,市政府制定了建议办理工作方案,要求各市(区)在摸清情况、做好试点的基础上,逐步推进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三是开展专项监督。把推进被征地农民社保体系建设纳入年度监督计划,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专项工作报告,针对试点中发现的问题,要求市政府采取切实措施,加大资金投入,提高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的覆盖率,使被征地农民真正实现“老有所养”。通过连续监督,我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工作已逐步铺开。

        (二)做好涉农议案的结案工作,确保更多群众得到实惠。2004年,市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批准了《关于加快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制度的议案》和《关于加强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的议案》。5年来,经过两届市人大常委会持续跟踪督办,两个议案办理取得明显成效,惠及广大农民群众。截至去年,全市73个镇(街)、1,114个行政村实行了新农合保障制度。由2003年的参合人口977,975人、参合率39.8%分别提高到2009年的2,392,116人、99.36%;保障水平由2004年的3,000至5,000元提高到2009年的50,000至60,000元。5年来,共免费培训农村富余劳动力19.1万人,超额完成目标任务;培训后转移就业15.3万人,就业率80%,超过办理目标10个百分点。在议案办理过程中形成了具有江门特色的“千企扶千村”模式,受到省委主要领导的充分肯定并在全省推广。去年12月,常委会经过认真审议,决定同意这两个议案结案,要求市政府继续做好相关工作,使更多农民群众得到实惠。此外,常委会还对全市乡镇卫生院建设情况以及2007年以来我市落实中央、省、市各项支农惠农政策情况开展调研,促进相关工作落实。

        (三)关注民族华侨工作,促进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配合省人大常委会的执法检查,去年,常委会对我市贯彻实施《广东省散居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的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检查组实地察看了部分少数民族经营与活动场所,针对散居少数民族生产、生活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具体的改进意见,督促政府落实好民族政策,引导广大干部群众自觉维护民族团结。通过检查,进一步促进了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得到省有关部门的肯定。去年是国家要求全面完成华侨农场危房改造工程的最后一年,为确保考核目标的完成,常委会对我市三个华侨农场危房改造情况进行专题调研,形成《关于我市华侨农场归难侨危房改造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针对调研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随后,常委会又组织市人大代表进行视察,加大对改危工作的监督力度,维护归侨的合法权益。目前,国家、省、市三级政府华侨农场改危政策性补助资金已全部到位,改危任务基本完成。

        (四)加强信访工作,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信访工作是人大了解民情,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渠道。按照上级信访工作要求,严格执行《江门市人大常委会信访工作首办(首问)责任制》,进一步强化信访责任制,不断提高信访工作水平。一年来,共接受群众来信来访492件、396人次,其中重点信访案件20件,办理上级人大常委会交办的信访案件128件,有效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的和谐稳定。

        四、加强服务,代表工作有新发展

        市人大常委会积极探索代表工作新思路,不断深化对代表工作的认识,充实代表工作内容,加强服务,增进联系,为代表依法履职提供有力保障。

        (一)以学习培训为抓手,提高代表履职能力。学习培训是提高代表履职能力,充分发挥代表作用的基础性工作。常委会紧紧抓住这项基础工作不放松,创新培训形式,丰富培训内容,优化培训效果,不断提高代表履职能力。在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邀请省人大常委会专家对全体市人大代表就如何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进行全员专题培训,提高代表审议工作报告的能力。同时将2007-2008年度部分优秀代表建议编印成册,供代表学习参考,提高代表建议质量。

        (二)以代表活动为载体,提高代表履职水平。继续做好 “一府两院”工作情况通报会,代表约见市长活动,邀请代表参加常委会组织的专项检查、视察和调研等工作,切实保障代表知情知政权,不断拓宽代表履职渠道,增强代表履职能力。坚持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常委会组成人员走访代表等制度,把常委会工作置于代表监督之下。为加强对代表活动的指导,常委会制定了闭会期间代表活动意见和代表专业小组活动意见。各代表小组把各自的活动与专题调研、视察等有机结合起来,与提出代表建议有机结合起来,增强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一年来,各代表小组就城建交通、环境保护、教育卫生、社会治安等方面工作提出可行性意见和建议55条,大多被政府及有关部门采纳。围绕落实“三促进一保持”、促进农民持续增收以及推进珠三角交通一体化、加快能源基地建设等方面的内容,组织省人大代表进行调研和视察,为代表提好建议奠定良好基础。

        (三)以代表满意为目标,强化建议督办工作。代表建议是人大代表依法履职、参政议政的具体体现,也是党和政府了解社情民意的重要渠道。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不断加强和改进对建议办理工作的监督,取得明显实效,代表对建议办理的满意率达97.9%。一是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市人大选联任工委、市府办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互相通报建议办理情况。通过沟通联系,市政府进一步加大了建议办理力度,属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办理的建议,都经分管副秘书长及主管副市长审核把关后才交承办单位答复代表。二是完善代表建议督办机制。强化对列入计划逐步解决(B类)建议的督办,要求承办单位从2009年起,每年年终向代表通报建议办理进展情况。加强对不满意件的督办,对代表反馈的16件不满意件,根据不同情况分别提出处理意见,要求承办单位与代表直接沟通协调,重新办理并再次答复代表。经过跟踪督办,已有13件转为满意或基本满意。三是建立现场督办机制。对代表关注较多、且情况较为复杂的建议,组织代表专业小组、代表小组长现场视察建议办理情况,就存在问题与承办单位面对面交流,现场解答,提高了建议办理效果。

        五、改进作风,自身建设有新气象

        加强自身建设是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越性的重要保证。一年来,常委会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人大工作全局,着力加强作风建设,不断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常委会及其机关自身建设呈现新气象。

        (一)抓学风,提高依法履职水平。一是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积极开展“问计于民,问计于代表”活动,征集全国、省、市人大代表意见、建议90条,认真整改存在问题,取得良好实效,受到市委督导组的充分肯定。二是学习贯彻《规划纲要》,推动《规划纲要》落实。《规划纲要》实施是我市积极融入珠三角一体化,缩小与珠三角发达地区差距的重大机遇。常委会高度重视,及时学习领会《规划纲要》精神,组织召开全市人大主任座谈会以及全国、省、市人大代表座谈会,提出全市各级人大常委会要进一步认清形势,解放思想,统一思想,明确方向,做推动《规划纲要》实施的宣传者、践行者、监督者和支持者。三是抓好人大理论学习和研究。以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30周年为契机,举办江门市人大设立常委会30周年纪念大会暨全市人大制度理论研讨会,总结30年我市人大工作的巨大成就和基本经验,探索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新思路、新途径,推动人大工作健康发展。

        (二)抓政风,提高科学决策水平。一是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在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之前,常委会都深入实际,深入群众,调查研究,并且通过发放调查问卷、媒体及网络公示等现代手段,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建议,真实反映群众的呼声,使人大监督工作更有实效。二是密切联系群众。坚持走群众路线,通过多种方式加强与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定期或不定期地听取代表和群众的意见、建议,及时反映社情民意。三是充分发扬民主。严格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依照法定程序,集体行使职权,集体决定问题。营造民主和谐的工作氛围,让各种意见充分表达,做到深入审议、集思广益。讨论决定问题时,在基本达成共识的基础上进行依法表决,按照多数人的意见作出决定,不断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四是廉洁自律。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切实加强反腐倡廉工作,发扬风清气正的良好作风,自觉接受全体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三)抓作风,提高参谋服务水平。紧紧围绕创建“团结、务实、创新、和谐”工作机关的要求,以“意识、能力、水平、形象”为主题,全面加强常委会机关内部管理,制定宣传调研、信息工作奖励办法,提高机关参谋服务和以文辅政水平,在去年市直机关作风考评中,市人大常委会机关被评为先进单位;进一步优化和改善干部队伍结构,调整、充实和任用了一批思想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干部,为常委会更好地依法履职提供了组织保障。

        各位代表,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人大工作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还需要进一步增强;联系代表、发挥代表作用的具体途径和方式还需要在实践中进一步拓展;常委会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与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与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距离,等等。这些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重视和改进。

        2010年主要工作任务

        2010年是我市全面完成“十一五”目标任务的最后一年,也是制定谋划“十二五”规划、承前启后的重要一年。做好今年人大工作,对于继续有效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具有重要意义。市人大常委会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省委十届六次全会及市委十一届七次全会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职,不断开创我市人大工作新局面,为增创我市“科学发展、先行先试”法治新优势发挥更大作用。

        ——紧扣中心开展监督,促进江门加快发展。围绕《规划纲要》把我市建设为珠三角先进制造业重点发展区的要求,围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个“头号工程”以及事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长远性、根本性重大问题,着力推动《规划纲要》实施、自主创新和发展方式转变。切实加强全市重点工作和重大项目监督,认真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抓好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跟踪督办,不断提高监督实效,推动工作落实。

        ——大力开展依法治市工作,推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以促进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为重点,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打造法治政府,营造统一透明的法治环境和高效务实的政务环境。大力推进法治江门、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实施“阳光法治、法治惠民”工程,让法治建设成果惠及广大群众。加强法治文化建设,积极推进“五五”普法工作落实,提高全社会法治意识。

        ——继续关注社会热点难点,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继续把民生问题作为监督工作重点,围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社会保障、扶贫开发、“双转移”等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题调研和视察,加大民生议案、建议的督办力度,推动相关问题解决。

        ——进一步改进代表工作,保障代表依法履职。以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进一步发挥代表的主体作用,保障代表的主体权利。不断改善代表工作条件,提高代表素质,依法保障代表的知情权和表达权,丰富代表活动内容和形式。加强与代表的联系,完善代表约见市长等制度,逐步扩大代表参与常委会活动的比例。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代表建议、议案督办工作,不断提高代表建议办结率和满意度。

        ——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提升人大工作能力。建立和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使常委会工作更加规范化、科学化和民主化;继续加强思想政治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法律意识和群众意识;进一步加强机关建设,改进作风,狠抓落实,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团结和依靠全市人民,开拓进取,真抓实干,以更加昂扬的精神状态,更加优异的工作成绩,为推进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建设更加富裕文明和谐新侨乡作出更大的贡献!

        市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秘书处

        2010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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