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2月25日江门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四次主任会议通过)
2016年,市人大常委会将根据《监督法》的要求,认真贯彻全省人大工作会议提出的“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抓住改革发展稳定重大问题和关键环节进行监督”的精神,把事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监督议题,进一步创新监督方式方法,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手段,突出监督重点,讲求监督实效,以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为目的,推动“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促进民生改善以及法治江门建设为主线,对“一府两院”落实市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精神和市十四届人大六次会议各项决议的情况开展监督。
一、执法检查
5月对我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的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二、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
1.3月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推进派驻镇街检察室建设情况的报告;
2.7月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江门市2016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2016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2015年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2015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它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以及市政府关于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及审计提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并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专题询问;
3.9月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民办教育发展情况的报告;
4.9月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农村垃圾处理情况的报告;
5.11月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推进我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发展情况的报告;
6.11月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市十四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三、召开政情通报会
7月召开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及代表小组长参加的2016年上半年政情通报会,听取“一府两院”上半年工作情况的汇报。
四、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
根据《江门市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进一步加强对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及下一级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决议的备案审查工作,以维护法制的统一。
五、专题调研和视察
围绕市委中心工作,结合省、市人大代表专题调研、视察以及代表小组活动等形式,对我市旅游强市建设、闲置土地整合利用、中国(江门)“侨梦苑”华侨华人创新产业聚集区建设、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等专题开展调研或视察,必要时以代表约见市长(局长)活动的形式开展监督工作。
六、跟踪监督市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本计划在执行中如需调整,由主任会议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