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立法专家为我市海丝文化遗产保护立法论证把关
论证会现场
为保障我市“海丝遗产”保护立法的民主性、科学性,根据我市《地方性法规审议工作规程》的要求,8月9日下午,在省人大常委会举行《江门市海上丝绸之路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草案)》省立法咨询专家论证会。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法规审查指导处李琼副处长主持了会议,广东省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邓世豹教授、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周贤日教授、省社科院法学所所长骆梅芬研究员等省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及省住建厅、省文化厅等实务部门专家参加了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主任曹利首先介绍了此次论证会的目的,并恳请与会专家畅所欲言,充分发挥自己的专业特长提出宝贵意见。会上,与会专家发言热烈,认为草案总体结构合理,制度设计较为科学,并从条例的体例结构、海丝文化遗产的定义、制度设计的可行性等方面各自阐述了自己的观点。
论证会现场
针对条例的体例结构,周贤日教授建议合理控制“总则”内容在条例中的比重,总则中有些条文可分别根据其内容要求列入到第二章“规划与保护”、第三章“管理与利用”中去,如第九、第十、第十一条等;邓世豹教授也提出同样建议,并建议将条例中部分内容相似的条文合并整合,避免条文杂乱等。
针对海丝文化遗产的定义,与会专家多表示经过修改的海丝文化遗产定义比原草案表述更为准确;实务部门专家,省文物鉴定站副站长刘成基研究员建议合理考虑杨太后陵是否要列入保护对象,理由是该陵是宋元战争的产物,而与海丝文化关联较少。
论证会现场
针对条例的可行性,省环境卫生协会会长陈善坤建议考虑禁止向海丝遗产保护水域倾倒固体废弃物的问题;邓世豹教授建议明确“遗产区”与“缓冲区”的保护措施;实务部门专家,省文化厅主任科员张晓斌建议应明确暂不具备开放条件的海丝遗产可向特定人群(如科研人员)开放等。
其他与会专家也针对上述问题阐述了各自观点。与会专家还分别从各自的专业角度,针对草案存在的其他方面的问题发表了专业意见。
曹利表示,专家们提出的意见非常宝贵,市人大常委会将结合专家们的意见进行认真研究,进一步完善该条例草案,并请专家们继续关注该条例的立法过程,支持江门立法工作。
(法制工委 吴日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