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政协委员学习培训工作制度(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市政协委员学习培训工作,全面提升委员履职能力,推动委员主体作用发挥,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市县政协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和《江门市政协委员履职工作规则》的有关规定,结合市政协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市县政协工作的意见>
一、学习培训的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突出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紧密结合新时代新使命新要求,推动市政协委员以学习增进思想共识,以学习引领履职实践,夯实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政治基础,不断提高履职能力水平,为推动新时代侨都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多政协智慧和力量。
二、学习培训的基本原则
(一)坚持思想政治引领。把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作为巩固共同思想政治基础的主轴,引导全体委员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断增进“四个认同”。
(二)坚持政协性质定位。深入理解和把握政协的性质定位以及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重要地位,正确处理一致性与多样性的关系,努力寻求最大公约数、画出最大同心圆,汇聚最大正能量。
(三)坚持服务发展大局。聚焦市委、市政府的中心任务,紧扣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紧扣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需要解决的问题,组织开展学习培训。
(四)坚持强化能力建设。围绕提高政治把握能力、调查研究能力、联系群众能力、合作共事能力开展学习培训,加强履职能力建设,推动委员懂政协、会协商、善议政,守纪律、讲规矩、重品行。
(五)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将学习作为视察考察、专题调研等各项履职活动的必要环节,将学习与履职过程中实现新担当、新作为结合起来,持续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
三、学习培训的主要内容
(一)学习党的创新理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主要内容,重点学习领会习近平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习近平关于加强和改进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以及关于政协统战工作的创新理论。
(二)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学习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问题、推动创新发展的关键问题、国内外形势发展的焦点问题。
(三)学习政协履职知识。学习宪法法律和有关规章制度,学习政协章程和人民政协历史,学习开展专题调研、撰写提案、反映社情民意等履职的必备知识,以及推进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所需要了解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科技、军事、民族、宗教、祖国统一等专业知识,拓展视野、知情明政、履职尽责。
四、学习培训的主要形式
(一)市政协党组、市政协功能型党委、专门委员会功能型党支部组织的政治理论学习。
(二)市政协举办的委员履职能力培训班,全体委员届内至少参加一次集中轮训。
(三)市政协结合全体会议、常委会会议、专题宣讲报告会、委员讲堂等活动举办的集体学习培训活动。
(四)市政协各专门委员会、联络组日常结合“委员活动日”、调研视察、联系界别委员活动等履职实践开展的学习。
(五)在市政协网站、微信公众号、“数字政协”APP上推送学习资料。
五、学习培训的服务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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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组织领导。委员的学习培训由市政协党组统一领导,在市政协工作全局中统筹安排、总体部署。
(二)健全工作机制。委员的集中轮训、委员讲堂由联络工作委员会牵头,办公室、其他专门委员会协助;结合市政协全体会议、常委会会议、专题宣讲报告会等活动举办的委员集体学习活动,由办公室牵头,各专门委员会协助;各专门委员会、联络组或界别活动小组日常开展的学习培训,按照工作职责由各自负责;在市政协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数字政协”APP推送学习资料,由办公室宣传信息科负责。
(三)落实培训经费。委员学习培训所需经费,由办公室根据相关规定列入年度预算,按照“充分保障、节俭适度”的原则统筹解决。
(四)充实师资力量。密切与市委党校、五邑大学等高等院校的联系合作,注重发挥市政协委员的专业特长、市政协智库专家的专业优势,不断充实委员学习培训的师资力量。
六、学习培训的考核管理
(一)重视考核评价。从组织领导、载体建设、机制建设和学习成效等方面,逐步完善委员学习培训的评价机制。
(二)严格请假制度。委员应积极参加市政协组织的学习培训活动,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的,按制度请假并经批准。委员参加学习培训情况,纳入委员履职量化考评,记入委员履职档案。
(三)严明纪律要求。委员的学习培训活动需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强化纪律约束,坚持从严治教、从严治学。
七、其他
本制度自江门市政协主席会议审议通过后实施。